少女騎電動車自撞 竟先酒測再送醫

少女騎電動自行車自撞骨折,送醫前竟要先酒測!一名高姓國二女學生,16日下午和詹姓同學相約到東豐鐵馬道騎自行車,行經6.7km路段時,疑未注意車前路況,煞車不及撞上路燈桿,員警獲報趕往處理,竟要求需先酒測再送醫,引發家長不滿。

同行詹姓同學見高女右手疼痛難耐,打電話向父親求救,詹父聞訊不滿表示,員警目視小女生也知道有無喝酒,質疑為何第一時間不能先送醫救治,待檢查後無生命危險再進行酒測。

東勢分局土牛所黃姓承辦員警表示,當時高女並無外傷,還能提筆填寫資料,研判無立即生命危險,當下亦曾告知要依規定實施酒測,對方也同意。因此在最短時間,於5分鐘內完成酒測程序,數值為零,隨後即送醫,並無拖延、刻意刁難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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